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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玉满乾”杯龙陵黄龙玉雕刻大赛实施方案
为将“玉满乾”杯龙陵黄龙玉雕刻大赛打造成为黄龙玉文化的精品赛事,进一步提高龙陵黄龙玉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发现和培养黄龙玉雕刻加工人才,加快黄龙玉雕刻加工技术创新步伐,促进黄龙玉产业化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于2012年8月9日至14日在龙陵县城举办第三届“玉满乾”杯龙陵黄龙玉雕刻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中共龙陵县委 龙陵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龙陵县黄龙玉协会 保山黄龙玉开发有限公司
二、参赛范围
县内外黄龙玉商家、藏家均可报名参赛。
三、时间安排
2012年2月15日—5月25日:宣传动员商家、藏家准备作品,通过龙陵电视台、协会网、政府网、手机短信向广大会员公布活动方案。同时,县人民政府采购10块原料,由县黄龙玉开发管理办联系全国各地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或曾获“天工奖”金奖、银奖的玉雕大师进行雕刻。
2012年6月1日—7月10日:接收参赛作品报名,并对参赛作品进行拍照。
2012年7月15日—20日:进行作品初评,向初评入围作品发送入围通知书。
2012年8月9日:入围作品送达龙陵县并移交黄龙玉公盘中心展馆。
2012年8月10日:对入围作品进行终评。
2012年8月11日晚17:30举行颁奖典礼和欢迎晚宴。
2012年8月11日—14日:在精品馆进行展出。
四、奖项设置
(一)参选评奖。设金奖3名,银奖6名,铜奖9名,最佳创意奖5名,最佳工艺奖5名,优秀奖50名。
(二)奖励金额。获得金奖的每件作品给予4万元的奖励;获得银奖的每件作品给予2万元的奖励;获得铜奖的每件作品给予1万元的奖励;获得最佳创意奖和最佳工艺奖的每件作品给予0.5万元的奖励;获得优秀奖的作品颁发荣誉证书。
(三)“天工奖”再奖励。对选送参加第十一届“天工奖”大赛并获奖的作品给予再奖励,其中获金奖的每件作品奖励10万元;获银奖的每件作品奖励5万元;获铜奖的每件作品奖励3万元;获最佳创意奖和最佳工艺奖的每件作品奖励1万元。
(四)奖金、奖杯、证书的兑现要求。荣誉证书和奖金颁发给产权人,奖杯颁发给作品雕刻师。其中,政府选购原料请大师雕刻的10件作品不参加“玉满乾”杯龙陵黄龙玉雕刻大赛,报送参加第十一届中国玉石雕刻“天工奖”大赛,获奖作品的奖金颁发给雕刻师,奖杯和证书归龙陵县人民政府。
五、参赛要求及相关说明
(一)参赛作品的材质为龙陵黄龙玉;期限为近年内完成的作品;作品未在国内各种玉雕比赛中获奖。
(二)参赛作品产权归属无争议,作品创作署名真实有效无争议。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并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
(三)参赛方同意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对作品进行展示、拍摄影像和出版《2012年“玉满乾”龙陵黄龙玉典藏》集和2013年龙陵黄龙玉精品挂历。
(四)作品能够参加龙陵县黄龙玉协会牵头组织的国内各种珠宝玉石展览会上的黄龙玉精品展。
(五)参赛作品涉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表现内容健康向上,在材质、体量、创意、做工等方面有独特之处,能体现当代玉雕艺术的发展水平,突出艺术性、工艺性和创新性。
(六)同意获奖作品选送参加由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玉石雕刻“天工奖”大赛。
(七)参赛作品每件收取200元评审费,并参加同期举办的黄龙玉公盘交易会。
(八)大赛评审委员会由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指定国内知名珠宝玉石专家、玉雕大师组成。
(九)获得金、银、铜、最佳创意、最佳工艺奖的作品可参与《2012年“玉满乾”龙陵黄龙玉典藏》集和《2013年龙陵黄龙玉精品挂历》的出版宣传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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